公用事业: 关于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07:29 点击次数:15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92 号文注册,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公用事业;扩位简称:公用事业 ETF;基金认购代码: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和《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
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即投资者办
理网上现金、网下现金的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
金网下现金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介发布的《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
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可访问本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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